引子
我叫何志辉,今年二十四岁,家住云海市河口镇鸭鹿江边。从我太爷爷那辈子起到我这儿,我们老何家在江上做了四代捞尸人。那年我还在上初三,爷爷胃癌晚期,他在临终前紧紧地拉住我爸的手嘱咐了一句,老何家已经做了三代捞尸人,做死人的生意有损阴德,会遭到因果报应,他希望捞尸人这职业到我爸这里就结束了,不能再拉着我再做捞尸人了。
爷爷还和我爸说,做捞尸人命理属阴五行要属水,而我命理属阳,五行属火,正所谓水火不相容,若是我做捞尸人,肯定会横死在江中。我爸爸当时点头答应了我爷爷遗愿,不会让我继承捞尸人这个职业。爷爷见我爸答应,他才咽下最后一口气,驾鹤西游。
初三毕业,我因为学习比较差,没有考上高中。原本我想找个职专学校,学一门养家糊口的专业技术,可我父亲根本不愿意给我掏上职专的学费,最终他毅然决定了让我继承老何家的传统职业做“江中捞尸人”。
小的时候,爷爷经常和我说,要是你长大了,一定不要做捞尸人,因为捞尸人赚的是死人钱,赚死人钱的人都不会得到善终的。事实也确实如此,我太爷爷是被人用杀猪刀捅死的,当年太爷爷在江中捞了一具年轻女子尸体,并挟尸要价,那个年代的人很穷,很多人穷得都吃不饱饭,因为死者亲属没有把钱凑够,太爷爷说什么也不把尸体归还给人家,死者亲哥哥一气之下拿着杀猪刀把我太爷爷给捅死了。到了我爷爷这一代,是丧妻,我爸五岁的时候,原本身体健康的奶奶,晚上睡了一觉就再也没有醒过来,奶奶的离世可以用“莫名其妙”这四个字形容。奶奶去世后,爷爷就一直打着光棍,直到患了胃癌去世。到了我爸爸这一代是离异,我七岁那年,我妈就和我爸协议离婚,我妈认为我爸做捞尸人没出息,再就是赚死人钱可能会遭到报应,她怕报应在自己的身上,于是她找了一个有钱人,并给人家做了小三,听说还给人家生了个女儿。
自我妈和我爸离婚后,她没有来找过我,一晃十七年过去了,我也没有再见过她,她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是越来越模糊了,有时候我一个人静下来会努力地去想她的模样,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。我们家没有留有我妈一张相片,我爸离婚那天,把我妈所有的相片全都烧掉了。
我们在江中捞到尸体,遇到有钱人家属能要到个万八千块钱,遇到穷人家也能要个千八百块钱。遇到无名尸体,没有人认领,我们就把尸体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,当地派出所也会给我们二百块钱的辛苦费。
捞尸这活也是季节活,一般夏天出现在江中的尸体能多一些,有游泳溺亡的,有自杀身亡的,赶上雨季上游发大火,会有淹死的人被冲到下游,我和我父亲最多一天能打捞出来六具尸体。因为女性和男性的盆骨不同,所以浮尸还有个特点,叫做“男俯女仰”,说的就是这些漂在水上的死尸,俯身的是男人,仰身的就是女人,也确实是这样。
当初我爸提出让我做捞尸人,我心里面是反对的。爷爷没去世的时候,他常常私下嘱咐我,说我的命理不适合做捞尸人,如果他死了,我爸让我做捞尸人,说千万不要答应,自己喜欢什么就做什么。最终我还是答应了我爸爸,因为一个人在江上做捞尸人是很危险的,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相互配合相互照应,危险才能减少些,我主要是担心我爸,才做这个捞尸人。虽然我爸平时对我很严厉,我稍微做错一件事,就会动手打我骂我,毕竟是他把我抚养成人,正所谓“养育之恩,终身难报”。
正文
早上六点,我从炕上爬起来穿好衣服,右眼皮一直跳个不停,有句老话“左眼跳财,右眼跳灾”,每一次我右眼跳,就会有不好的事请发生,上一次右眼跳,是两年前,我去镇子上过赶大集,一个妇女骑着电动车闯红灯,把走在斑马线的我撞飞了出去,并把我的胳膊撞骨折,胳膊打着石膏吊了一个月才恢复好。上上次右眼皮跳是我初三寒假期间,我和同学在网吧上网,突然出现一群警察把我给摁住了,然后给我戴上手铐,并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审问。那段时间镇子有一家小金店被盗,监控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体型,模样,身高和我很像,他们认为我是犯罪嫌疑人,便抓了我。后来弄清事实,就又把我给放了。误抓我的那些警察也都够意思,我从派出所出来,他们一人给了我二十块钱,让我去网吧冲会员,算是补偿我,当时我也没客气,就把他们给我的一百二十块钱全都收下了。
右眼皮这么一跳,我的心情变得慌乱不已,同时我在心里面告诫着我自己,今天做事一定要小心谨慎。
我和我爸从家里面出来,看到了江中有五艘橡皮艇,每一艘橡皮艇上都有两三个人,他们身上穿着蓝色的工作服,工作服的背面写着“蓝天救援”四个字,这是我们市的蓝天救援队,我和我爸在江中打捞尸体,经常碰到他们。蓝天救援队的人瞧不起我们爷俩,认为我们赚死人钱不道德。我爸也看不上蓝天救援队的人,因为他们的出现,多多少少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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