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嫌疑人是什么人呢?”我问。
“死者的老板,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王天正。”胡科长说,“昨晚正是这个王天正送死者回家的。”
“有证据吗?”
“小区的监控,记录车的情况没问题,只是晚上看不清人脸。”胡科长说,“但是在现场,我们提取到了一枚避孕套。”
“会打扫现场的凶手,怎么可能在现场留下避孕套?”我很质疑这个证据。
“避孕套是在床缝里发现的,”胡科长说,“可能是凶手用完后,不慎将它掉落,想再找到却找不到了。如果这个避孕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,那就是直接证据。”
“可是,”身边的侦查员插话道,“目前王天正否认和死者有过性关系。他说当晚只送死者到楼下,楼都没上。通过对王天正妻子的询问,王天正回家的时间也很正常。王天正的同事都说王天正特别‘妻管严’,这种事儿肯定不敢干。”
“那可不一定,”胡科长说,“如果真的是王天正干的,他的妻子很有可能在给他打掩护。越是道貌岸然的人,越是有可能心理变态。他的妻子不是怀孕了吗?他这时候出去作案完全有可能。”
被胡科长这么一说,我的心头闪过了“云泰案”的影子。
“如果避孕套里的精液是王天正的,那么他所有的供述都不成立了。”我皱皱眉头,说,“先去检验一下尸体吧。”
死者的死状很悲惨,仅面部就被锐器划了数十刀,看不清眉目,一副狰狞的面孔。女性的特征性部位也被不同程度划伤,黄色的脂肪组织翻出了皮肤外,创口阴森森地滴着血。
“看,”胡科长切开死者的四肢关节,说,“没有发现任何约束伤和抵抗伤,凶手不约束、威逼死者,是怎么做到找绳子、捆绑人呢?”
“会不会是把死者弄晕了以后,利用死者昏迷的时间,寻找绳索呢?”我问。
“昏迷无外乎药物、颅脑损伤和窒息才可以形成,”胡科长说,“没有发现相应的损伤啊。毒物检验也正在进行,应该不会有什么发现的。”
“尸体上能看出窒息征象的口唇、眼睑、手指都被凶手用刀破坏了,”我说,“但是刚才我看了颅底,发现有颞骨岩部的出血。”
胡科长说:“不错,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,确实常见颞骨岩部出血。但是这不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非特异性指标。不是说有颞骨岩部出血,就一定是窒息死亡,必须要有导致窒息的原因存在。”
我点点头,用纱布擦拭着死者颈部已经被我们逐层分离的肌肉,说:“颈部被划了好几刀,虽然没有伤到大血管,但是污染了颈部的肌肉,我们看不出她的颈部生前有没有遭受过暴力。但是给我的感觉是,死者的舌骨大角活动度右侧大于左侧,不知道能不能作为有被扼颈的依据。”
胡处长沉思了一下,说:“不好说。另外,你看,死者的生殖道里有片状的黏膜内瘀血,这是生前进行性行为的依据,可是我们在死者的生殖道内没有发现精斑,这说明我们在现场提取的避孕套就很有价值了。”
“避孕套是新鲜的吧?”我的脑海里又闪过了一丝“云泰案”的影子,但是我心里很清楚,这起案件和“云泰案”的诸案无任何关联,显然不是一个人所做。
胡科长点了点头,说:“肯定是这两天用的。而且,和死者同屋的那个女孩海萍证实,这些天,死者都不曾有过性行为。所以,这个避孕套只有可能是昨晚用的!”
我隐隐觉得有一些逻辑漏洞,却又无法挑出来毛病。
“那这处损伤是怎么形成的?”大宝有了新发现。
2
大宝发现的,是位于死者右手手掌心处的表皮擦挫伤,很轻微,但是因为皮瓣的存在,所以方向性很明显。形成这样的损伤是一种较锐的物体的刮擦力,力的方向从掌根到指尖。
“这是什么物体形成的?”大宝质疑道,“而且力的方向和打击形成的方向正好相反。”
“抓大放小吧。”我说,“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,可以确定吗?”
大家一起点头。
分析现场不能面面俱到,不能因为一些小的不符合而更改大的推断方向,这就是专家们经常会说的“抓大放小”。法医是人不是神,不可能解释所有现场现象,所以对于案件的分析,只需要能解释清楚大的方向即可。
我拿起死者的手腕和脚踝,白皙的皮肤上被绳索勒得血痕累累,可以看得出来,死者死前有过痛苦的挣扎。
“你说,”我转头看着胡科长,“既然是熟人,玩SM,为什么要用胶带封嘴?”
胡科长知道我的意思。胶带下方没有沾染血迹,胶带上面却浸染了血迹,胶带覆盖的皮肤并没有被划伤。这说明是先用胶带封了嘴,然后才动刀子的。凶手显然不是因为划疼了死者,怕死者喊叫才封嘴的。
“会不会是有动刀的准备,所以提前封了嘴?”胡科长说。
我低头不语。
胡科长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。
现场发现的避孕套内的精斑,确实是王天正所留。
“哈哈,”胡科长兴奋起来,“案子破了。新鲜的避孕套,还是王天正所留,之前王天正一直否认到过死者家里,这次看他怎么狡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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